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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跨省通办”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详情您可拨打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0755-26661013。
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结婚证 假松|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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