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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补交是否影响购房资格咨询

房屋买卖 小编:丽烨 时间:2023-12-13 来源:深圳人民政府网
【导语】:由于单位办理社保需要流程,会在后续一次性补交入职后三个月的社保公积金,请问该情况是否属于正常缴费,是否会影响深圳购房资格认定?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满3年的,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

  关于社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指购房条件要求的连续缴纳时间段内出现一次或多次断缴但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情形。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建议市民可自行打印社保缴纳清单查看,如有补缴或断缴记录且超过3个月,则暂不具有我市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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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 思敏|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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