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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规定:
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如有需要,您可拨打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0755-28948173。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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