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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票据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可办理还贷提取业务。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纯公贷)。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柜台办理。
具体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我和我先生在2020年8月联名在惠州买了一套一手房,这是我们名下的一套唯一住房。 开发商在2021年4月给我开具了购房发票,同月,我也缴纳了契税。之前我也咨询过,说是如果以异地购房为前提条件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提供这两种资料,并且,只能在开具日期后的三年之内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我想再确认一下,那我是不是可以在2024年3月份之前,可以申请全额提取公积金余额呢?
公积金提取 丽烨|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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