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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票据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
具体申请材料,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1、我已经办理了纯商贷转公积金组合贷业务,目前公积金贷款已经批下来了正在还款,抵押合同已拿到,现在想把账户里4W的公积金提取出来,是否可以提取?能提取多少,提取方式是怎样的?2、办理了上面说的一次性提取之后,请问我是否可以继续办理,按月将公积金提取出来冲抵房贷业务,将每月的公积金冲抵月供?可以的话,1跟2能否一起办理,有没有时间间隔,还是说一次性提取和按月冲抵,一年内只能二选一办理呢?希望能尽快得到贵部门回复,感谢!
公积金提取 晓荧|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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