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1.在深圳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深圳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原件
社会保障卡原件
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
4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各社保分局、各管理站征收窗口
查阅:深圳各区社保分局地址、电话(全)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为即办;
2.我市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寄出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时转出基金;
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