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历史存量数据问题、单位操作失误、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导致同一个职工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业务。
1.职工本人办理:
(1)《
(2)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情况)。
(3)单位证明原件(单位操作错误情况)。
(4)职工身份证原件。
(5)职工公积金联名卡。
2.专办员办理:
(1)《
(2)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情况)。
(3)单位证明原件(单位操作错误情况)。
(4)申请并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5)申请并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6)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1、专办员或职工本人,在工作日,持规定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排队到柜台办理并户业务;
2、向工作人员提交办理材料,通过审核——业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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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1、福田管理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电话:0755-12329
2、宝安管理部
地址: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电话:0755-23958600
3、龙岗管理部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 电话:0755-23958663
1、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