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2、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用于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收费收据或者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5、患者是职工家庭成员的,应当另行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请查看是否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a.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职工委托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b.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受托人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详情参见:
3、准予提取的,职工在预约好的时间,携带上文所提及材料,到公积金缴存提取网点的柜台办理提取业务,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详细地址电话参见:
1、办理时限: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2、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