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须在深圳市已开立有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账户不能为销户状态。
1.专办员办理入账手续的:
(1)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
(2)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本人办理入账手续的:
(1)职工本人签名的《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1、职工设立个人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点击查看深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办理流程]
2、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或专办员持《
3、职工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前往异地(原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办理转出手续。
4、职工收到异地汇款到账短信后,通知单位专办员代为办理或者由本人办理异地转入确认手续
5、专办员或者职工本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查看上述所需材料版块]→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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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2、三大银行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网点
1、办理时限:当天办结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