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二)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五)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
准备所需材料→在网上(点击表格链接)下载申请表→填报《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完成填报→用A3纸正反面打印
前台办理
到社保关系所属辖区社保机构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养老保险窗口审查材料→受理申请人申请
等待受理机关审核
社保局受理申请→出具《深圳市参保居民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收件回执》和《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通知书》→核定待遇→出具《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
养老金领取申请完成
申请人参保人签收《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采集指纹→养老保险部门于受理之后30个工作日内生成台帐交财务部门→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