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 更新指标按类型分为普通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指标管理机构按照原车辆最近一次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时使用的指标类型确定更新指标类型,具体规定如下: (一)原车辆系使用普通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登记的,发放对应类型的更新指标。
交通 liping|2024-05-15
交通 嘉怡|2024-05-09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