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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刚申请了一台纯电指标后马上再申请一台混电车指标

交通 小编:思敏 时间:2022-11-05 来源:深圳人民政府网
【导语】:您 好, 我目前名下无车,于2022年9月4日申请纯电车新增指标,并获得批准。但我本意想申请“混电车”指标,因认知失误,误选了“纯电车”指标。我本想在网上再重新申请,但一进入网页就显示我的“纯电车”指标已批准;一点击“个人新增申请”,就调出我的“纯电车”指标已批准。请问我现在该做如何操作以便获得一个“混电车”指标?非常感谢,期待回复,

       指标的申请类型是您自行选择的,请您认真选择申请类型。

  指标有效期6个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增量获得的混动小汽车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不使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过期后可再次重新申请。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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