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职工在深圳市变更工作单位的,由新单位专办员办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业务和个人账户启封业务,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后可正常缴存。如您已离职,请您与原单位联系由原单位为您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业务。
如您无法联系到原单位或原单位不配合封存的,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个人声明、原单位离职证明/新单位的接收证明原件或在原单位停止缴存一个月以上,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材料。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心管理部地址:
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