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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学费

高中 小编:丽烨 时间:2020-08-07

2020年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择校收费,10000元 / 学年;
      住宿生另外住宿费450元/学期。

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排名:深圳市第24名,宝安区第6名
      学校类型:公办,普通,省级示范校
      学校电话:0755-29966009
      学校网址:暂无认证官方网站,请咨询教育机构
      学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学子路33号

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招生信息:
      自主招生二类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深教函〔2020〕15号)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自主招生二类招收美术特长生。为确保招生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报名

  1- 报名资格条件

  ● 深圳市A、C、D类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身心健康,有美术爱好、特长的学生,包括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美术比赛、美术展演活动中,获得区、市级以上奖励的学生,或由毕业学校美术专业教师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的特长生。

  2- 现场报名材料

  ●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 考生提交美术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或“推荐信”(推荐信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上交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 现场报名须知

  ● 现场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2日—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 现场报名地点:

  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宝安教育城学子路33号)教务处C309室 陈老师、涂老师处。

  ● 现场报名程序:

  ①由考生本人到我校高中部报名。

  ②审核: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填报个人信息表,并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址:www.szzk.edu.cn)网络确认,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领取专项考核准考证(凭考生中考考生号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络中打印,并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后发给考生。

  ③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有获奖经历的,只可作为考生报名的附加条件,不可作为报名的唯一条件,且不可作为专项成绩给予加分或降分;没有上述获奖经历的,考生可提供初中毕业学校的推荐信,推荐信要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4- 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

  考生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填报提前批志愿学校(与中考网上填报志愿同步),包括志愿学校及专业细项(须与现场报名学校一致)。由考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确认。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所二类自主招生志愿学校。

  三、专项考核

  

  考生须按规定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入场

  ● 考核地点: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宝安教育城学子路33号)。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参见“深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深圳市二类自主招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指导意见》。

  申报二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参加我校专项考核当天签定“服从二类自主招生录取确认书”,明确考生本人申报意愿并服从录取程序。

  ● 录取办法: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中考成绩占60%,学校专项考核成绩占40%合成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名单,总成绩排序相同的,再以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拟录名单,直至录满计划。

  ● 录取条件:中考成绩达到本校二类自主招生考生艺术的中考成绩控制线。艺术类考生中考成绩控制线不得低于去年本校普通生中考录取分数线的80%即321分,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确定。

  凡申报二类自主招生的考生仍须填报普通学校志愿。凡被二类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能再参加其他固定划线批次学校的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则根据中考文化成绩和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本校的二类自主招生录取不需要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四、考场纪律要求

  评委、考务人员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核规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成绩公布、上报、发放通知书

  ●成绩公布:7月27日,在我校校园网站(http://byw.baoan.edu.cn/)上公示所有考生专项成绩、合格分数线,公示期:7月27日-7月31日(5天)。

  ● 名单上报:公示无异议,将考核合格考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若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的名额转入普通生招生计划。

  ● 发放录取通知书:经教育局核准后,与正式录取生一起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校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 学校咨询电话:

  0755—29966022 陈老师、涂老师

  ● 学校投诉电话:

  0755—29966008 李老师

  传真:0755—29966009

  ●区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0755—29980097

  邮箱:jcjyk@baoan.gov.cn

  ● 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82661331

  ● 市招考办监督投诉电话: 82181999

  邮箱:szzb-zk@sz.edu.cn

  七、附 则

  ●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一经录取,须与我校签订自主招生二类招生培养协议。

  ●本方案由深圳市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自主招生二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若本方案与上级文件冲突,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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