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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夫妻双方公积金按月提取,如何操作?

公积金提取 小编:liping 时间:2023-01-31 来源:深圳人民政府网
【导语】:夫妻双方需要把公积金提取到还公积金贷款的账户,如何操作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可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商贷、公贷或公积金组合贷款均可申请),职工配偶可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职工的住房贷款。若职工家庭存在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同一时间段内有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需求的,为确保提取额最大化,应先选择办理非按月等计算可提取月份的提取(存在社保存量的职工还应最先办理社保存量提取),再办理购房提取,最后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

  购房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购房提取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还贷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和深圳住房还贷提取(纯公贷)。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预约到柜台办理。

  公积金贷款还款不会自动划款您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还贷提取资金结算后将转入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内,不会自动转入您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请您务必按照合同约定,最迟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结束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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