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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深圳办事顺路拉几个人我们一起分担一下油费过路费会被运管查吗?

交通 小编:假松 时间:2023-03-08 来源:深圳人民政府网

  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供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其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是合乘出行提供者、合乘者或合乘平台各方自愿、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遵循公益合乘优先、民间互助自愿、维护合法权益、合乘信息真实、分摊成本合理等原则。合乘出行提供者提供合乘出行每车每天不得超过3次;免费互助的合乘行为不受限制,通过合乘平台出行的,每个合乘计划及线路只能在一个合乘平台发布。合乘平台应当在分摊费用上限内合理设置和准确计算合乘各方分摊的费用,并提供在线合乘出行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对超过当日合乘次数的,合乘平台应禁止合乘出行提供者发布有关合乘信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规定,对非法营运行为与合乘出行行为进行认定;并对以合乘为名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以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以合乘名义变相从事网约车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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