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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或已过有效期)、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所需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仅核验原件,如已成功注册“深圳公安” 微信公众号,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账号认证通过后,无需提供); 2、居民身份证(除遗失补领外,其余申请理由选择邮寄送证的需提供原件,民警现场收缴)。
(二) 申请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有效期六个月,申请人年满 16 周岁后,在本市申领过居民身份证,2 年内再次办理时无需提供);
(三)申请人未满 16 周岁、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陪同申领(6 周岁及以上须现场采集指纹信息,6 周岁以下自愿采集指纹信息),并提供以下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之一(核原件,收复印件):
1、体现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收养证》;
4、其他监护证明材料。
属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如申请人因整容后与系统历史图像存在明显差异, 应提供加盖来源单位公章的整容医学诊断证明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需先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预约好时间地点。如需了解更多业务内容,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进行了解或拨打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咨询电话,福田户政:075582923357,罗湖户政:075584460332,盐田户政:075584460743,南山户政:075584466140,宝安户政:075529120405,龙岗户政:075528587001,龙华户政:075585135149,坪山户政:075584443020,光明户政:075584468768,大鹏户政:07558513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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