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写明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如有需要,您可向您先生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
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何时生效?何时出台细则?
社保综合办事 假松|2024-01-19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