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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写明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您可以持您合法身份证件到您原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您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结婚 嘉怡|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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