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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同未备案且未办理转移登记的,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自行作废合同。详情可登录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操作。如已备案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在不动产登记部门未受理该合同房产的转移登记申请时,买卖双方可解除该合同。如您解除线上签署的二手房交易合同,买卖双方可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合同解除。如您解除线下签署的二手房交易合同,买卖双方预约后携带各自身份证件、已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等材料(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公证委托书上的委托事项需注明“解除/撤销买卖合同”的权限),共同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合同解除。
关于二手房自助交易问题,您可访问我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zjj.sz.gov.cn:8004/),依次进入以下栏目:信息公开→房地产相关下载,可找到《二手房自助交易手册》查看与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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