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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还贷提取(纯公贷)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住房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柜台办理。具体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请问深圳公积金贷款缩期到5年内,会按5年的利率计算利息吗?如:原来目前贷款还剩10年,适用5年以上利率(首套,3.1%);而后进行变更,贷款期数缩期为5年内,是否会5年内利率计算利息(首套,2.6%)?
公积金贷款 思敏|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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