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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贷款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配合出具职工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前提:深圳公积金账户未销户)。您可通过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打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本业务仅面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本证明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无论异地公积金贷款审批结果如何,职工都应及时将加盖异地中心印章的回执寄回或送回我中心。未向我中心返回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回执或无公积金贷款证明,不可再次开具本证明,且不得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请问深圳公积金贷款缩期到5年内,会按5年的利率计算利息吗?如:原来目前贷款还剩10年,适用5年以上利率(首套,3.1%);而后进行变更,贷款期数缩期为5年内,是否会5年内利率计算利息(首套,2.6%)?
公积金贷款 思敏|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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