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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转业干部接收条件

常用查询 小编:嘉怡 时间:2024-03-29 来源:深圳人民政府网
【导语】:我爱人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在深圳工作,并交社保,现已满两年,未购房,我能否转业到深圳安置?

  目前我市参照2001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中发〔2001〕3号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详情您可直接拨打0755-8812395/9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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