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家庭成员中有入本市户籍已满三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该家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对于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且符合深户购房资格的个人名下不得超过两套,符合非深户购房资格的个人名下不得超过一套。
如您需了解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及解读”进行检索或者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