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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买房是否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或异地买房能否用深圳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 小编:嘉美 时间:2024-04-03 来源:深圳人民政府网
【导语】:本人买的是深圳公积金,打算在广东茂名买房,不知道能否用深圳公积金办理贷款?如果不允许贷款,又是否能把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买房?

  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贷款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配合出具职工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前提:深圳公积金账户未销户)。您可通过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打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本业务仅面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本证明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无论异地公积金贷款审批结果如何,职工都应及时将加盖异地中心印章的回执寄回或送回我中心。未向我中心返回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不予贷款”的回执或无公积金贷款证明,不可再次开具本证明,且不得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以票据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具体申请材料,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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