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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咨询档案分计算方式的问题,建议咨询部队相关职能部门。
二、关于咨询军官转业的问题。目前我市参照2001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中发〔2001〕3号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章-安置地点-第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详情您可直接拨打0755-8812395/96咨询。
我想问下我们公司营业执照太旧了,是18年的版本,要换新版的营业执照的话怎么操作呢?
常用查询 假松|2024-04-30
商事主体登记需要什么资料?已经预约
常用查询 思敏|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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