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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备案,备案后在就医地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线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则执行深圳的政策。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及三十八条相关规定,办理“两类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不属于我市医保办法规定的转诊或常住异地备案人员,按照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在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70%支付。
我原来在深圳工作现已离职,需要将深圳的医保关系转移回户口所在地福建厦门,在网上申请时系统提示“调用国家转移平台获取人员参保信息失败,未查询到人员缴费信息,核实是否已缴费”
医疗保险 子尤|2024-04-30
我是17年到21年在深圳参保,现在已经回老家陕西宝鸡工作。深圳的医保卡一直也没有用过,现在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打算把余额转到宝鸡的账户。之前是在大棚新区参保的,转移过程中,在我们这医保系统,查不到大棚新区,深圳的其他区域都能查到。勾选市本级也查不到我的参保记录,请问一下是不是大棚新区目前还不支持网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如果不支持的话大概啥时候能开通办理,支持的话应该怎么操作。
医疗保险 思敏|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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