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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每个职工均可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和一个单位缴存个人账户,个人缴存账户和单位缴存个人账户不能同时处于正常状态。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审核。也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公积金银行柜台办理。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缴存类-个人账户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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