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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

公积金缴存 小编:晓荧 时间:2024-04-26 来源:深圳人民政府网
【导语】:因为账号已注销,所以无法办理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

  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已销户,无法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住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配合出具职工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普通缴存证明(证明包含职工缴存、提取、贷款情况)及缴存明细。该缴存证明是否符合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要求,请咨询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职工本人不在深圳的,可通过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使用跨省通办方式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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