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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强制缴存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本市范围外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本市范围外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申请人或者其配偶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应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向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
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查阅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信息,并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预约,再携带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的网点取号排队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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