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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或户口簿上无当事人公民身份号码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分别为18位和15位的,18位公民身份号码减去第7、第8和第18位数字后,与15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的,视为一致。如后续有相关业务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55-26661013。
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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