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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签订协议当月发生过其他形式提取(除大病、低保、社保存量提取外),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当月未发生其他形式提取且在20日前(含20日)签订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当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职工在20日后签订本协议的,公积金中心自次月起每月将核定的可提取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按月还贷资金结算后转入您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内,不会直接抵扣公积金贷款,您需自行偿还公积金贷款。请您务必按照合同约定,最迟在每期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柜面营业结束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内。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
公积金提取 子尤|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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